争议解决
任天津浩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代理人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上诉请求获得支持,案件发回重审
担任华夏证劵有限公司证劵回购纠纷代理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胜诉判决
任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代理人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胜诉判决
任宿迁中誉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代理人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获胜诉判决
任威斯顿(江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东煜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代理人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获胜诉判决
公司证劵
任江苏亚星集团与山东重工集团重组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任南京牧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向金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的专项法律顾问
任北京司麦尔影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向北京羿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融资的专项法律顾问
任南京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5亿元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担任扬州柴油机有限公司与潍柴动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的法律顾问
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2006)
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朱德堂律师于2012年筹建南京分所并担任管理合伙人、主任。
在此之前,曾供职于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江苏省司法厅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
江苏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职业道德专业授课专家
江苏省环保厅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优秀律师
公司治理中的集团诉讼(《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第6期)
集团诉讼的价值研究 (《河北法学》2007年第2期)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法律性质及保底条款的效力(《法治时代》2002年6月)